如有不同意见,请于2008年1月11日18时前,以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件、信函等形式向全国商务系统先进集体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(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)。
电 话:010-85093001,85093003
传 真:010-85093002
地 址: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全国商务系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邮政编码:100731
电子邮箱:biaozhangjiangli@mofcom.gov.cn
全国商务系统先进集体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
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二○○八年一月七日
1、全国商务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名单
2、全国商务系统劳动模范候选名单
3、全国商务系统先进工作者候选名单